尔卡 发表于 昨天 05:19

中国的改变(之一)

  中央要求党员干部去世一般不开追悼会 鼓励捐献器官
  2013-12-20 京华时报
  昨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》。按照该《意见》,党员、干部去世后一般不召开追悼会,并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,政府同时鼓励党员、干部去世后捐献遗体或器官。
  《意见》指出,近年来,一些丧葬陋俗死灰复燃,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,火葬区遗体火化率下滑、骨灰装棺再葬问题突出,土葬改革区乱埋乱葬、滥占耕地现象严重。重殓厚葬之风盛行,盲目攀比、奢侈浪费现象滋生蔓延,加重了群众负担,少数党员、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,热衷风水迷信,修建大墓豪华墓,这些现象亟须整治。
  《意见》要求,党员、干部应带头文明治丧,简办丧事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,党员、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,不召开追悼会,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,要严格控制规模,力求节约简朴,严禁党员、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,严禁借机收敛钱财。党员、干部应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,保护生态环境,并鼓励党员、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。
 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指出,在对党员、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上,此次《意见》的亮点体现在四个“首次”:一是首次明确禁止党员、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;二是首次规定了党员、干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,鼓励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;三是首次要求党员、干部带头文明祭奠和低碳祭扫,积极参与社区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,要求党员、干部带领群众逐步将祭扫转移到精神传承上;四是首次要求党员、干部不仅要带头示范,还要带头宣传殡葬改革,教育和引导亲属、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,有效劝阻不良治丧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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