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运聪 发表于 昨天 06:34

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可能被法院无理收回

  大家还记得温州立人事件吗?我们作为立人集团的债权人,相信政府的号召进行债务重组,我们选择了以房抵债这种方式·并与2011年11月与佰泰置业(立人集团占百分之二十股份)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、并且依规录入住建局网签系统·致此我们这批债权人与立人集团再无瓜葛·不料最近温州法院放出风声出来:要废除我们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·各位我就搞不懂了:我们相信政府的号召进行债务重组,并且是县委书记在电视上作动员的,到今天时间过了二年半了,这期间己有部分业主转让掉了房子(合法财产可以转让吧)·在这还有天理啊, 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都得不到保护,法院不仅不帮我们依法维护合法财产,却和政府部门一些无耻之徒算计百姓·天理何在!!!!!!!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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