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eocrwq 发表于 6 天前

为什么让一个犯罪主体去调查另一个嫌疑犯?

  【为什么让一个犯罪主体去调查另一个嫌疑犯?】 今早央视国家药监局发表讲话,对3l5曝光浙江食品造假问题立案调查,视其情节决定是否移交公安机关——这就是食品安全屡屡出问题的原因所在。职能部门失职,却仍然参与调查,他们已经涉及渎职犯罪,让他们去调查什么?——涉及商品、食品造假等犯罪嫌疑的,公安、检察部门必须第一时间介入,不仅对造假者立案,对监管者也要立案,才会有效遏制并震慑这个领域的犯罪行为,促进监管者的职业操守水平。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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